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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企业转让变更

发布时间:2022-11-30 15:23 次阅读
公司转让,后续哪些需要变更?
湖南企业转让变更

公司作为社会上最常市场,无论是从投资费用员工资还是经营方面,都需要投资者大量精力来应对。然而,并非所有公司都能够顺利经营下去,若是经营不当,最后难免会面临注销或转让的结局。而相比较注销,转让公司显得更加容易,也更能让资源二次利用。公司转让的原因有很多种,经营不当只是其中之一,无论哪种情况,在转让过程中都必须进行工商变更。与此同时,有一些事项是必须变更的部分,具体包括以下几点。股权转让一、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相当于公司的对外代表。在实际情况中,法人往往就是公司的投资者和创办人。当一家公司转让给另外一个主体时,最直接导致的肯定是负责人会发生变化,也就是法人要进行变更,否则根本不能称之为转让。在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时,需要提供申请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股东会决议,以及原法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人的任职证明和身份证件等。二、税务信息变更如今实行“五证合一”,税务登记和工商注册合为一体的。但是,公司转让后,仍然需要到税务部门去登记备案。企业在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后,会取得新的营业执照,此时再凭营业执照和其他相关材料到税务部门进行登记。三、银行账户变更银行账户是和企业息息相关的部分,法人变更后,对公账户也需要变更。同时,最重要的是变更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证件,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开户账号等诸多信息。因此,只要法人变更,银行这一块必须变更。以上是公司转让过程中必须变更的三个部分,当然,实际情况中可能不仅于此。比如建筑业企业,在晚上前面这些变更事项之后,还需要变更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带有资质的企业亦是如此。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都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股权转让以下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的《公司变更登记申》。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股东会决议。4、股权转让协议书。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即可。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都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司第三章、《中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定,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二)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四)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五)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六)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七)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九)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四、五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都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变更(备案记申请书》;(2)企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请书内填写);(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本款属于深圳的地方规定>);(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