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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萍乡公司名称变更

发布时间:2022-11-30 15:02 次阅读
企业名称变更手续
关于萍乡公司名称变更

企业名变更手续 企业名称的变更登记是企更登记的一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应登记主管机关提出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填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报告(应说明企业申请使用变更名称的理由); (二)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应加盖发照机关的鉴证章); (三)企业的章程; (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按照有关规定,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应当报经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并且企业的名称变更申请应当在主管机关或审批机关批准后的30日内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的,应提交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或按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变更名称程序办理,并提交相应的文件。企业变更名称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如名称中使用"集团"、"股份"、"进出口"字词的,应分别提交有关部门同意成立集团、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批准文件。办理企业集团名称登记或申请核心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字词时,除提交上述企业名称变更材料外,还应提交审批机关同意成立企业集团的批准文件、组建企业集团的申请报告、企业集团的章程及集团成员单位的名单。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如超出了其登记主管机关的名称登记管理权限,应由其登记主管机关按企业名称核准权限划分,报该变更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经核准后,方可办理名称的变更登记注册。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其申请变更名称属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登记主管机关应在受理企业变更登记申请后,对企业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真实有效进行审查,同意企业变更名称的,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报时,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审查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审查,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并核发《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登记主管机关依据《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办理该企业的名称变更登记,同时填写《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回执》,将回执和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一并寄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如不寄回回执,该《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上的企业名称将不予保护。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外商投资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后,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加"集团"字词的,应当被授权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的地方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如其申请的变更名称仍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权限范围的,应由其登记机关经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如其申请的变更名称已不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权限范围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核准变更,并将变更情况及结果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下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申请名称变更登记时,应自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其分支机构名称的变更登记。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实践中,由于企业名称权是企业法人人身权的一部分,企业在遵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名称的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有权选择自己的名称,人为地限制企业在一定的时间内不得更名,在某种意义上影响或限制了企业权利的行使,也没有实际意见。鉴于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修订上报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送审稿)》中取消了此项规定。六、企业名称权的终结 企业名称权是企业法人人身权的一种,它始于企业法人的成立,终于企业法人的消灭。因此,企业名称没有独立的注销登记程序,随着企业注销登记申请的核准和被吊销决定的宣布,企业的名称权即随着企业的终止而消灭。对于一个具体的企业名称来说,企业自获准登记注册之日起,即取得了该企业名称的使用权。企业申请企业名称变更即是放弃了对原企业名称的使用权,企业名称变更登记获得核准后,企业即取得了新变更企业名称的使用权,直至企业终止。一个企业名称的灭失,一般有如下两种情况:一是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按企业章的规定终止企业的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二是由于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情节严重,被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吊销营业执照。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并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如经核准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应由其登记主管机关将该企业名称和核准注销日期或吊销营业执照日期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如何办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

公称变更具体流程:① 核准公名称(到工商局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料,核准新公司名称,建议提供5个以上名称);② 领取《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③ 工商局变更营业执照;④ 刻章;⑤ 税务变更;⑥ 银行变更;⑦ 社保变更等;公司名称变更所需资料:①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② 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③ 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④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⑤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⑥ 公章;⑦ 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⑧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我们可以处理的,希望能够帮到您

如何办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

变更公司名称的流程1.到工商局或市监局申请办公司新名称核(包括系统核名工核名)2.在当地工商局网站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预约,并下载填写相应的资料后打印3.携带上述资料到对应的工商局,自助取号,然后递交资料4.若资料有遗漏或当地工商局有其他要求,则根据要求补充资料,若资料没问题,则领取《受理变更通知书》5.在通知书上注明的领取时间,再去一趟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6.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刻制新的公章,原公章需在规定时限内销毁或上交7.携带新营业执照和新公章到开户行申请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8.完成当地各部门要求的其他变更事项第一步的核名,一般来说,含"市"的公司名称核名只需几分钟,含"省"的公司名称核名需要一个星期,而含"国"字的公司名称核名需要半个月甚至更久。二,变更公司名称所需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若是特殊行业变更名称需向相关部门报备批准的,还要提交该部门的批准文件。登记申请书、章程、委托书等资料可以在当地工商局领取。三,公司名称变更后,还需要变更很多东西——凡是涉及到公司名称的文件或证书也都需要同步变更。例如,公司的商标证、专利证、著作权证。

如何办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

公司名称变更:所需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法人U盾、新的公司名称、公司的章;时间:3-5个工作日;

如何办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

一备用名称若干二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三查名表签字页(法人签字并盖公章)四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签字并盖公章)五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