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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方九江公司名称变更

发布时间:2022-11-30 15:11 次阅读
对方公司名称变更,相应合同需要作哪些补充协议
合同一方九江公司名称变更

关键是工商局的变更批复,还有他们自己的新公章起用文件,银行基本账号变更证明等

企业名称变更 补充协议怎么签?

1、首先A公司所在地的工商主管部门开具“变更证明”,有了证明原件,就说明合同方只是名义发生了变更,主体资格并没有改变,合同可以仍然有效。

2、然后对方配套的出一份说明,大概内容是因我公司名义发生了变更,原签署的合同中有那些那些需要变更,在以后的合作中,请按此执行。

3、这份说明和变更证明可以作为合同的补充内容,原合同继续有效。

一、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二、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三、公司变更的事项类型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组织形式、股东信息、公司合并分立等。